当前位置:首页 > 北京注册公司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教程,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

需要开公司的小伙伴都比较关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教程,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北京鑫企网工商注册代理网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教程,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介绍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符合《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申请从事工商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允许填写报名登记表。申请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第三条申请登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除提供户籍证明外,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 (一)申请机动车客货运输的,应当具备车船牌照、驾驶证和保险凭证;(二)申请从事餐饮、食品加工、销售的,应当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出具的证明;(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装修、简易计量器具制造和修理、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资质证明;(4)申请从事旅馆业、刻字业、信托寄售业、印刷业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批证明。如邀请佣工或学徒,亦须提交与佣工或学徒签订的合约副本。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当出具保险凭证。第四条个人从事经营的,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对于家族企业,家族成员中的主办经营者为申请人。第五条《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划分:工业和手工业,是指自然资源的开采,商品的生产、制造和加工,矿物的开采,生产设备和工具的修理。建筑业是指从事民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交通运输是指道路和水上的客货运输、装卸等。商业是指商品的购买、销售、贩运和储存;餐饮业是指从事餐馆、饭店、酒楼、冷饮店、酒馆、茶馆、面馆等。服务业是指从事美发、摄影、洗浴、洗染、酒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修理业是指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物的修理等。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从事的其他行业。第六条《条例》第八条所列主要登记事项中:字号,是指个体工商户赋予其经营的工厂、店铺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不得与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的同行业字号相同。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登记的名称刻制印章,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如果没有店名,这个项目就不会注册;经营者名称是指依法核准登记的本细则第二条中申请人的名称。经商的,同时登记参与经商的家庭成员的姓名;住所是指申请人住所的详细地址;从业人数是指所有参加经营活动的人员,包括参加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家庭成员、帮工和学徒;资金数额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指核准的行业和商品类别。个体工商户可以主营一项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似的其他业务;经营方式,包括自产、代购、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发零售、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贷款

第八条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法律凭证。从事客货运输、贩运、摆摊设点和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经营凭证。第九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书面报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受理后,应当留存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发放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第十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注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缴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第十一条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当向原登记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者临时营业执照,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者临时营业执照的,应当向原登记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挂失。不报或挂失的,由经营者承担不良后果的责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者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补发。第十四条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售、出租、涂改和伪造。个体工商户出借、出售、出租、涂改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者临时营业执照。持假营业执照、假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假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假营业执照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根据《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于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六条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任意

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2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更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教程,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相关信息请联系北京鑫企网工商注册代理网客服,一站式代理北京公司注册和北京注册公司等新公司注册信息。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教程,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怎么办理推荐文章:

企业采购清单,公司采购清单表格

如何开公司帐户,怎么设立公司账户

如何对商标提出异议,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代理的限制,商标代理是什么

内资公司包括什么,内资分公司是什么类型

开公司三个人股份如何分配,3人成立公司怎么分配股权

p2p平台老板会判多久,p2p公司违法吗

商标委托书代理怎么写,商标代理委托书是干嘛的

股权变更的风险,企业股东变化是什么风险

吊销营业执照法条,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果文章内容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经核查后会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