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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有哪些,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何区别-

   1)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时效的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暂停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2)法定原因不同。法定时效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3)法律后果不同。

   1.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时效期间的中断与中止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具有阻碍时效期间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完成的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的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暂停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限的最后6个月内。

   (2)法定原因不同。法定时效的原因是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和请求;中止的法定原因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控制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法定中断原因发生前已过的诉讼时效期间不再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定原因发生后重新计算,实际上是前后两个时效;中止是中止时效期间的计算,中止的法定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103010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03010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障碍”,中止诉讼时效:

   (一)被侵权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

   (三)债权人被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主张权利;

   (四)其他妨碍权利人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况。

  三。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原因:

   1.提起诉讼或仲裁。

   2.权利人主张权利。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4.提起诉讼或仲裁。

  对于目前的普通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调整为3年,但如果是最长的诉讼时效,还是20年。当然,如果某些法律法规对诉讼时效有特别规定,那么也可以适用特别规定。但诉讼时效在开始时可能中断或中止,所以实际诉讼时效可能远不止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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