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 栏目:注册公司流程
- 来源:网络
- 发表时间:2023-05-12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本月开始实施。通常,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关键标准之一是年应税销售额。此次出台的办法,完善了年应税销售额的界定,让纳税人更清晰准确地判断自己的“身份”。
据广西国税的郭水官介绍,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经营期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增值税销售额。但12个月或4个季度并不是硬性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是以滚动方式计算。
例如,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某商业企业批发零售1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又发生批发零售72万元。然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80万元,达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规定,纳税人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其年应税销售额按照扣除前的销售额计算。也就是说,纳税人累计增值税销售额应包括不超过12个月经营期内的免税销售额。此外,不得为适用免税规定的应税销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外,纳税人意外转让的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纳税年度的应税销售额。
【相关链接】看你的企业是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符合下列标准的纳税人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主要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销售一个以外的货物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三。纳税人销售劳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活动(餐饮服务)的,分别假设以下四种情况:
A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实现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额85万元,应税行为(餐饮服务)销售额400万元;
企业B连续12个月累计实现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额70万元,应税行为(餐饮服务)销售额505万元;
C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实现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额70万元,应税行为(餐饮服务)销售额450万元;
连续12个月,企业累计实现增值税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额85万元,应税行为(餐饮服务)销售额505万元;
那么,上述企业A、B、D应该都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推荐文章: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公式大全,固定资产折旧的四种方法及其计算公式
- 调查公司注册流程详解,如何注册一家调查公司
- 请问在北京市注册家族公司的地址怎么找?
- 益阳注册新公司去哪里注册(益阳市公司注册指南)
- 翟叔注册公司(办理公司注册需要注意的事项)
- 范县公司注册效果(解读范县的企业注册状况)
- 袁婷婷注册公司(详解注册公司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 绍兴公司注册电话(提供绍兴公司注册联系方式)
- 珠海公司注册电话查询,珠海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 绿化苗木公司注册(绿化苗木公司注册流程详解)
- 罗湖注册公司哪家好(罗湖注册公司服务排行榜)
- 海口注册公司怎么办理,海口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 申请北京旅行公司注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石景山国企注册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时间?
- 石家庄的公司能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吗?
- 重庆马来公司注册流程,重庆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